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
开眼 数码跨界
【明报专讯】指尖滑开音乐串流App,随机选播歌曲,可有一刻想过它们是由人工智能(AI)生成?根据音乐串流平台Deezer 4月的统计,每日逾两万首由AI直接生成的乐曲上传至平台,占所有新增内容的18%,较1月上升了8个百分点。AI生成的内容持续涌入各类型创作,势头未见减弱,由此产生的权益争议,亦于AI与创作者之间拉锯不断。
图3之1 - 麦振鸿示范在音乐编曲及录音软件中,使用自己声音训练的AI人声来制作demo。(邓宗弘摄)
AI音乐生成技术发展愈趋成熟,一种全新的音乐流派A-Pop(Artificial Pop)随之开创。格林美奖得主兼制作人Timbaland近来推出其公司旗下首位AI音乐家TaTa,强调她是个活生生、懂得自主学习的新世代艺术家。就以TaTa用来创作音乐的AI平台Suno为例,用户只要输入至少一个文字指令或上载几秒的旋律,AI就能在短时间内创作出完整的歌曲,之后更可以在Suno内重新编曲及混音、分拆开人声和乐器的音轨,转到其他音乐软件上。美国录音学院(Recording Academy)表示生成式AI已成为很多学院会员创作音乐的辅助功能,包括用作歌曲构想。音乐制作人兼香港电影后期专业人员协会会长麦振鸿认为,AI音乐生成技术引人乐于尝试的原因是其生成过程「似开盲盒,有随机性」,按键即可获得一首歌曲,而且能够无限生成,直至贴近心中所求。
1980年代已有「似深度学习」编曲软件
已研究AI数年的麦振鸿说,在应用层面,AI在某些音乐制作工序确是「帮到手」。在构思乐曲时,创作人会透过参考其他曲目来刺激灵感。从以前到CD铺逐张唱片试听,到在YouTube上搜寻歌曲,再到现今的制作人如麦振鸿会使用AI工具生成不同参考曲目(reference track),他认可AI的成果,「它是真的透过学习,然后重新思考、把它(歌曲)编排出来,它的思考不是假的,(随技术发展)思考的程度慢慢会更高级」。后期录人声demo(样本)是另一个AI发挥功用的地方,麦振鸿称AI可省却约人到录音室的过程,通过AI模拟的人声亦能录制demo,并可随意转换男女声。他又称AI声纹技术发展成熟,创作人可利用自己的声线训练AI,让AI分析和提炼声音的特质,应用于录音中。麦振鸿认为:「去到AI的年代,音乐或者后期制作的行业,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会愈来愈少,一部计算机在家里、一个人几乎处理完所有事情。」原本一首歌一个月的制作期,可大幅缩短到2至3天。
其实早在1980年代,已出现一个类似深度学习模型的音乐编曲软件。美国作曲家David Cope为解决创作瓶颈,自行开发了EMI(Experiments in Musical Intelligence)程序,他输入肖邦、莫扎特等古典作曲家的作品,程序计算和分析音乐段落、结构和风格,并重新组合成新的乐曲。麦振鸿分享在他刚入行的1990年代初,当时也有一个音乐编曲软件Band-in-a-Box,创作人只要任意输入和弦,选择喜欢的风格、速度,软件就能自动完成一首作品。
图3之2 - 麦振鸿(图)认为现时AI生成的音乐作品完成度颇高,但应只视AI为辅助工具,原创性才是创作者重要的资产。(邓宗弘摄)
三大唱片公司正与两AI平台谈判
麦振鸿认为每个年代都有新的工具诞生供创作人应用,「AI是多一个方式令你在创作上能够走另一条新的方向,跟传统那条路没有冲突」,他强调创作人可利用AI协助创作,而不是主导创作,「AI的世界里很容易迷失,最重要仍然是人的原创性,我都是要经过创作,不完全是AI给我什么,我就要什么」,若只是辅助使用,麦振鸿表示不担心版权的问题。他又说:「AI涉及的版权问题是全世界最新的东西,全世界大家都在等待案例,要经过法庭判决、有案例,大家才知道下一步怎么走,所以这不是我怕不怕,而是全世界都要面对的问题。」
AI平台需依赖庞大音乐数据来训练模型,以生成多样化的音乐作品,Suno和另一平台Udio正因版权争议,面临环球、华纳和索尼三大唱片公司的诉讼,指控其未经授权擅自大规模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录音内容训练AI系统,生成模仿人类音乐风格的作品,超出「合理使用」的范畴。环球音乐提交给美国著作权局的意见书中提到,AI产出的音乐导致「内容泛滥」(content oversupply),压缩人类创作者的版税收入,对他们构成威胁。此案属全球AI音乐版权领域的关键诉讼,目前仍在谈判阶段,定案后可能成为全球的参考指标。
香港现行的《版权条例》(第528章)规定,即使是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、非人类直接创作的作品,仍可受到版权保护,范围涵盖声音录制、原创文学、戏剧、艺术及音乐作品等。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(CASH)指,「条例中使用『计算机产生』的概括性表述,为AI生成内容提供了法律基础;至于权利归属,若作品由计算机自动生成,版权通常属于『安排创作该作品的人』,例如AI系统的开发者或用户,具体情况需视个案而定。若AI仅作为辅助工具,版权仍属创作者所有;但若作品主要由AI生成,版权归属问题仍有待进一步讨论」。
去年政府就修订《版权条例》展开公众咨询,包括探讨引入「文本及数据开采豁免」(TDM),协助AI模型训练,CASH表示支持在促进AI技术发展的同时,版权管理上应优先保障创作者的利益,以维护音乐创作的价值,并防止未经授权的数据使用影响创作者收益,「版权法的核心目标是保护创意。然而,现行针对计算机生成作品的法律及TDM豁免条款可能降低创作者作品的价值,未必能有效促进及保障创意发展」。CASH认为政府提出的TDM豁免范围过于广泛,应仅限于非商业用途,并应采用「选择加入」(opt-in),而非「选择退出」(opt-out)机制。前者默认创作者不同意提供其作品用于AI训练,后者则相反,创作者需主动表明「退出」;若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被用于商业TDM,作品拥有者应获得合理报酬,且该报酬应基于版权持有者与AI公司的许可协议。
同时「透明度对音乐业界至关重要,标注AI创作可让用户理解作品的来源与创作过程,进而促进业界对AI音乐创作的认知」,CASH指出具体标示方式仍需政府与业界讨论,接下来7月举办的AI辅助音乐创作工作坊暨研讨会,将会与各界深入探索AI技术的潜力与挑战。
AI辅助音乐创作研讨会
日期:7月6日
时间:下午2:15至5:30
地点:将军澳景岭路3号香港知专设计学院地下演讲厅A001
详情:bit.ly/409hVck
报名:bit.ly/4jYTu8N
(6月27日下午5:00截止)
文:何诗韵
设计:陈瑞麟
编辑:钟卓言
电邮:friday@mingpao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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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网址:https://news.mingpao.com/pns/%e5%89%af%e5%88%8a/article/20250620/s00005/1750351564322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