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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版权声明】:会员应当自觉积极维护麦振鸿先生作品的版权,树立正版意识,鼓励原创,抵制抄袭、剽窃、未经授权使用等盗版行为……

入会协议


麦振鸿仙侠®乐园会员入会协议
2023年12月1日 公布


一、组织性质
麦振鸿仙侠®乐园是由中国香港知名影视音乐创作人麥振鴻®先生授权天瑞舜羲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及管理的,以麦振鸿仙侠®乐园为基础,交流及宏扬中国仙侠文化的全球粉丝会。所有活动均以联结所有志同道合者,一起传播及宏扬中国仙侠文化并将其推向国际为出发点,均在会员自愿的情况下参加。本组织是麦振鸿先生认可的唯一官方粉丝会。

二、宗旨

为所有仙侠文化及仙侠音乐的爱好者提供一个互动、交流的平台,以麦振鸿仙侠®乐园为基础,使仙侠文化爱好者能凝聚一起,在虚拟的仙侠世界中进行音乐、文化、艺术方面的创作、交流及互动。我们提倡原创,鼓励分享,既为会员打造一个线上的空间,创造更多的机会去发表会员原创的影视、音乐、动漫、文学等方面的作品,亦为会员提供资讯和资源,以提升会员个人在音乐、文化、艺术方面的品味及创造力,务求进一步丰富我国近年来自成一派、方兴未艾且日益繁荣的仙侠文化。

三、行为准则

麦振鸿仙侠®乐园一直树立着“侠义、浪漫、唯美、阳光”等正面形象。仙侠文化爱好者们加入麦振鸿仙侠®乐园后,必须全力维护麦振鸿仙侠®的品牌形象,不做损害麦振鸿仙侠®乐园及麦振鸿仙侠®品牌整体形象的事;同时要本着“和平、团结、互助、信任、理解”的精神互相扶持,共同支持麦振鸿仙侠®乐园这一仙侠文化平台。


四、活动范围
与麦振鸿仙侠®乐园相关的网络宣传、公益活动、粉丝会内部联谊活动等。
五、入会须知
1.麦振鸿仙侠®乐园提供在线会员注册渠道。注册成为会员暂定无需缴纳会费。本网站如在日后实行会员收费措施,将另作通知。以麦振鸿仙侠®乐园网站公告为准。
2.会员级别、会费金额与支付方式以麦振鸿仙侠®乐园网站公告为准,麦振鸿仙侠®乐园有权设置会费豁免期、分级设定会费金额及有权调整会费金额。
3.凡入会会员不得在麦振鸿仙侠®乐园网站、微博、论坛或其他公开网络及群内发布不良信息,不得在麦振鸿仙侠®乐园网站、微博、论坛或其他公开网络及群内辱骂他人。
4.入会会员必须遵守麦振鸿仙侠®乐园的各级别会员守则,听从管理人员的调配,违者会员资格将被有限期冻结或永久停止。
5.会员同意授权天瑞舜羲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为麦振鸿仙侠®乐园网站与活动以及侵权维权之目的收集、存储、使用、删除其个人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、身份证件、公民身份号码、通讯地址、居住地址、社交平台账号、个人简历、联系人等。
6.申请入会即视为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、同意、自愿遵守上述入会须知。
7. 会员在本网站上不同版块的文字分享、留言及参与游戏活动时的提问内容,本网站拥有包括但不限于永久免费的使用权、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转发权、出版权等各种权利,会员使用本网站的相应服务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此条款。
六、申请入会
1.麦振鸿仙侠®乐园实行会员制,会员入会、退会自由。
2.申请入会的条件:
(1)任何一位热爱支持麦振鸿仙侠®乐园与麦振鸿仙侠®品牌,愿意和所有成员一起分享仙侠文化的朋友都可以加入【麦振鸿仙侠®乐园】成为会员。
(2)认真阅读【麦振鸿仙侠®乐园】入会协议,承认其效力并承担相应的义务。
3.申请入会的程序:在线注册成为会员时,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资料,等待系统确认。
七、会员权利与义务
1.会员权利与福利
(1)有权对麦振鸿仙侠®乐园提出建议和意见;
(2)有权优先获得【麦振鸿仙侠®乐园】组织的各种合影、签名、聚会和交流活动的机会;
(3)有名额限制的活动会员将优先获得名额及门票;
(4)会员权利与福利,会员级别越高,享受的权利与福利越多。
2.会员义务与使命:
(1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社会公德、网络公德中的基本规则。
(2)自觉积极维护麥振鴻®先生、麦振鸿仙侠®乐园与麦振鸿仙侠®品牌的名誉或声誉,不可发表未经过官方确认的消息,不允许散播有害于麥振鴻®先生、麦振鸿仙侠®乐园与麦振鸿仙侠®品牌形象的言论,不允许做出伤害麥振鴻®先生、麦振鸿仙侠®乐园与麦振鸿仙侠®品牌名誉或声誉的行为。
(3)积极参加麦振鸿仙侠®乐园的活动,自觉遵守粉丝会的规定,服从组织分配。在活动现场听从负责人的安排和调度,协助麦振鸿仙侠®乐园负责人做好各项活动;根据各种活动的需要,按照【麦振鸿仙侠®乐园】的具体要求交纳一定的活动经费;所有活动均以自愿参加为准则,参与者须以自身安全为重,由个人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个人自行负责。
(4)按时缴纳会费(如需)。
(5)会员应当自觉积极维护麦振鸿先生作品的版权,树立正版意识,鼓励原创,抵制抄袭、剽窃、未经授权使用等盗版行为,禁止在麦振鸿仙侠®乐园发布任何侵犯第三方版权的信息或作品,未经授权不得将麦振鸿仙侠®乐园的文字、图片、视频、音频等作品转发至其他平台。若因会员的发布行为导致麦振鸿仙侠®乐园遭受投诉、索赔并造成包括但不限于名誉、声誉或经济损害,麦振鸿仙侠®乐园有权要求侵权会员赔偿或向其追偿。
八、会员处罚
1.对在麦振鸿仙侠®乐园网站、微博、论坛或其他公开网络及群内辱骂他人、发表不良评论的会员,出现一次给予警告,出现两次停止会员资格一个月,出现三次直接取消其会员资格并终身禁止入会。
犯规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员,有可能被即时取消会员资格并终身禁止入会。
2.会员行为给麥振鴻®先生、麦振鸿仙侠®乐园、麦振鸿仙侠®品牌造成损害时,有权要求会员赔偿损失。
九、其他
1.由于自身原因要求退会者,或因违反粉丝会规定而被取消会员资格的,同意不再退回已收取的年会费。
2.关于本协议的任何争议,应当首先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由天瑞舜羲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3.送达:天瑞舜羲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向会员发出通知、信件、数据电文、公告等,会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、通信终端视为其认可的有效送达地址。会员上述送达地址发生变更时,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通过麦振鸿仙侠®乐园网站公布的电子邮箱通知天瑞舜羲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。会员同意通过短信、微信、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送达,人民法院、仲裁机构、公证机构向会员所填写联系方式送达视为有效司法送达,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。
4.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天瑞舜羲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所有,天瑞舜羲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有权不定期地对于入会协议进行更新,新版入会协议自在麦振鸿仙侠®乐园网站公布之日生效,对于所有会员发生效力,会员若不同意执行新入会协议,有权退会,不退会则视为同意新的入会协议。
5.以电子方式勾选或签署“已认真阅读并理解、同意、自愿遵守入会协议”即视为同意订立电子合同,已经充分阅读、理解入会协议的所有条款,同意并自愿接受入会协议条款的约束。